魏后凯:乡村振兴:如何完善城乡融合发展的体制机制
时间:2018-11-27 10:00 来源:北京大学新农村发展研究院
2018年11月23日,北京大学新农村发展研究院揭幕仪式暨北京大学首届乡村振兴论坛在北京大学英杰交流中心阳光厅举行。中国社会科学院农村发展研究所所长、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特聘教授、《中国农村经济》、《中国农村观察》主编魏后凯围绕“乡村振兴:如何完善城乡融合发展的体制机制”作论坛主旨报告,就城乡关系、城乡融合发展的体制机制进行精彩阐述。
党的十九大提出乡村振兴,提出要建设城乡融合发展的体制机制。2017年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强调,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乡村振兴道路,就必须要重塑城乡关系,走城乡融合发展之路。今年9月习近平总书记在主持中央政治局第八次集体学习时就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发表重要讲话强调,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是制度保障。
魏后凯教授首先阐述了“城乡统筹发展”、“城乡发展一体化”和“城乡融合发展”的三个概念。他认为,不同时期的三个提法体现了中央政策的一脉相承,既有差别又有联系。从差别来看“城乡统筹发展”强调的是主体,强调政府的统筹的作用;“城乡发展一体化”强调的是长期的一体发展目标。而“城乡融合发展”,是一种城市和乡村之间的双向融合互动,强调的是城市和乡村的共建共享,是实现城乡一体化发展的重要路径,更加符合现阶段发展要求。从联系来看,一是都把城市和农村看成一个有机整体;二是都要促进城乡要素的自由流动、平等交换和均衡配置,要推动城乡良性互动、深度融合、协调发展、共同繁荣的新要求。
魏后凯教授认为,必须彻底打破城乡分割的二元体制机制,尽快建立城乡一体的发展机制,才能实现城乡融合发展。他认为,目前城乡分割的体制机制还没有从根本上打破,城乡分割的体制机制体现在经济、文化、生态、政治等各个方面。例如,从要素市场来看,尽管国务院决定建立城乡统一的户口登记制度,取消农业户口与非农业户口性质区分,统一登记为居民户口。但目前北京、上海、天津、广州、深圳等城市仍采取歧视性的差别化的积分落户办法,积分落户实际上是一种临时性的、治标不治本的办法,无法实现中央提出的到2035年要基本实现公共服务均等化。再如,从房地产市场来看,中国房地产市场是扭曲的、不完全的,尤其体现在农村房地产市场不完善,甚至不存在。
最后,魏后凯教授提出,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的改革,需要建立城乡统一的市场制度、户籍制度、就业管理制度、保障制度,以及城乡统一的社会治理体系和保障体系。其核心是,加快农村产业制度改革,尤其要深化农村产权制度。具体应从五方向面进行,一是全面深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产权制度改革;二是全面落实和放开农村土地经营权;三是要放活农民住房的使用权;四是加快推进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五是通过市场交易加快建立进城落户农民的农村承包地、宅基地退出长期机制。
【专家简介】
魏后凯,中国社会科学院农村发展研究所所长,北京大学新农村发展研究院理事,经济学博士,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农业和农村委员会委员,中国社会科学院农村发展研究所所长、研究员,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特聘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农村经济》、《中国农村观察》主编。兼任中国社会科学院城乡发展一体化智库常务副理事长,中国城郊经济研究会、中国林牧渔业经济学会会长,民政部、北京市、山东省等决策咨询委员。入选文化名家暨“四个一批”人才和国家“万人计划”哲学社会科学领军人才。
文/侯玲玲